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吗?”
拿龙种巨狼当狗用,听起来怪离谱的。
阿诗娜一拍脑袋:“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。”
“带上我一起,我得看看是什么狗东西,敢袭击我的领地。”菲尔德咬牙切齿,他可不像原主那般良善,“我要砍爆他们的狗头。”
阿诗娜已经很熟悉菲尔德的秉性,微笑道:“当然!我会是您的剑!”
巨狼嗅了尸体几下,幽蓝色的竖眸便对准了夜幕领的东北方向。
“敌人往那里逃了。”
还好,没有往南边跑,敌人可能真不是人类。
“丁零当啷~”
十来个奴隶卫兵衣衫不整地跑出来,不少人还在套着甲胄,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。菲尔德扯扯嘴角,想喝骂但止住了。别指望这个时代的士兵,能像华国军队那般,令行禁止。毫无疑问,卫兵们睡得非常香甜,以至于菲尔德都准备出发了,他们大多还在梦乡。
“你们守着领地,别让敌人杀个回马枪。”
菲尔德也不打算带上他们,追击以速度为主,等部队集结完毕,敌人可能早跑没影了。
“不过,得把纪律训练提上日程了。”
一支懒散的军队,是没战斗力的,甚至连基本领地都看护不住。
阿诗娜将菲尔德拉上巨狼,有菲尔德的小地图在,能大大减少被埋伏的可能。
比马背还稳重,菲尔德跨上巨狼后,第一感觉便是很舒适。
骑马并不难,马背很宽,只要稳住身形后习惯了,会惊叹骑马比自行车还简单。毕竟自行车没有智商,不少马术高手甚至能在骑马的时候睡觉。阿诗娜的龙种狼则是更稳,背上嶙峋的鳞片并不会扎到人,它们会自动收缩合拢,严丝合缝地宛如现代工艺品。
“出发!”
驾驶巨狼,两人快速冲进灰雾之中。
只感觉周遭视线飞速模糊,劲风在耳旁呼啸,狼骑飞奔的速度快到惊人,简直就是地铁!
不过四分钟,阿诗娜就在茂密的腐化树林中找到了敌人。